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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泳界无系统服用违禁药物现象

1998-02-20 来源:光明日报 曹剑杰 李贺普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记者曹剑杰、李贺普)国际泳联代表团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际泳联认为中国游泳界并无有系统地服用违禁药物现象,但中国游泳协会对教练员和地方运动员的管理不力。

主持新闻发布会的国际泳联执委拉姆萨米称,中国运动员年初发生在澳大利亚世界游泳锦标赛上的兴奋剂事件,性质是严重的,已引起世界泳坛不满,但是对中国游泳选手有组织、有系统地服用违禁药物的指控是没有根据的。他说,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指责某个游泳协会参与有组织地使用违禁药物很容易引起法律纠纷。

由5人组成的国际泳联代表团于2月16日抵达北京。除了拉姆萨米,代表团成员还有两位国际泳联副主席罗斯·韦尔斯和罗杰·史密斯以及执委班尼安格韦特、高级官员马库勒斯库。

国际泳联代表团此行系专程调查中国运动员在珀斯世界游泳锦标赛期间携带和服用违禁药物事件。抵京后,他们分别与中国游泳协会官员、中国医学和反兴奋剂专家进行了会谈,还与被查出尿样呈阳性的4名中国上海运动员以及他们的教练见了面。国家体委主任、中国奥委会主席伍绍祖,国家体委副主任、中国游泳协会主席刘吉会见了代表团成员,双方交换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

国际泳联代表团在今天发布的一份声明中称,在世锦赛上被查出尿样呈阳性的4名中国选手,他们的B瓶尿样已被确认含有违禁药物利尿剂。国际泳联反兴奋剂委员会将于3月14日在洛桑举行听证会后,再作出对上述4人的处罚决定。

国际泳联代表团认为,中国泳协对此次兴奋剂事件的调查是努力的,积极配合了国际泳联的工作,但尚需进一步查明情况。他们说,在调查中,国际泳联发现中国游泳协会对地方协会的管理有失控现象。他们认为,中国泳协公布的进一步加强反兴奋剂的11条措施是积极的。

这些措施在追溯责任和加大法制力度方面有新内容,其中有:游泳选手首次被查出使用第一类(烈性)违禁药物,就将被终生禁赛。如果一个地方协会或俱乐部在12个月内发生两例兴奋剂事件,将被禁止参加国内、国际比赛12个月,并被罚款;如果在4年内发生4起兴奋剂事件,涉及的地方协会和俱乐部将被禁止参加下一届全国运动会和城市运动会。各地方运动队不得直接发给运动员奖金,运动员的奖金由中国泳协存入银行,运动员退役时才能领取全部奖金和利息;一旦被查出曾使用违禁药物,运动员的奖金、成绩和荣誉均要被取消。教练员则要等到4年后确认其执教的队员没有使用兴奋剂,才能领取奖金。此外,中国游泳协会将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就兴奋剂问题进行立法,追究使用者及指使者的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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